118免费彩色印刷图社团管理规定
(2023年修订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我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省、校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118免费彩色印刷图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我院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118免费彩色印刷图学生社团在118免费彩色印刷图党委、团委的领导下,在专业教师和团干的指导下开展社团工作。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及校纪校规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三条 院团委作为全院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单位,负责统筹全院学生社团管理工作,定期对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考核。
第四条 学院有权要求出现以下情况的社团进行整改:
(1) 活动执行过程与申报范围、内容不符;
(2) 活动违反学生社团宗旨、章程、管理规定;
(3)不遵守学校其他管理规定开展工作的;
(4)学生社团内部机构混乱,作用发挥不力的;
(5)其他应当进行整改的情况。
若学生社团违纪违法情形严重,或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应追究该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条 学生社团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印发刊物等内容需在专业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编辑,并提前呈报118免费彩色印刷图团委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六条 各社团必须遵守例会制度,接到通知后务必准时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会议。
第七条 学生社团活动必须经指导教师和118免费彩色印刷图团委审核并报校团委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各项活动,活动需围绕学生综合发展、全面成才的目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和118免费彩色印刷图专业相适应的活动。
第八条 院团委在活动场地、活动条件等方面给予社团协助。
第九条 院团委对学生社团举办的社会调查、哲学社会科学讲座和报告会等,进行严格初审,并报院党委审批。
第十条 社团学生干部选聘制度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评价考核与奖励制度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118免费彩色印刷图团委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