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

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热点问题的说明

时间:200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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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学位招生院系:

根据我院的安排,今年我院统一在《光明日报》刊登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广告(详见《光明日报》7月8日版)。各专业可根据我院确定的标准组织宣传及生源的发动工作。现针对前期的一些热点问题作如下说明:

1、报名方法:经与上级主管部门协商,今年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可在我校或福建师范大学或考生所在省内报名(具体地点可查询www.cdgdc.edu.cn)。各学院公布的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应与我院公布的为准。

2、所有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只能招收高等学校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不可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由高职院负责)。

3、报考高校教师的考生须缴纳60元报名费给我校研究生院用于专业课及专业综合课的命题、改卷及阅卷等支出(请各考生于2004年7月31日前将此款寄至118免费彩色印刷图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在报名点报名时只须缴纳140(100*2-60)元的报名费。

4、关于培养费用:经我院统一汇总后,研究决定按以下标准报校财务处,由财务处报有关物价部门审批。

法律硕士:3.6万元/全程

工商管理:4.4万元(含书本费2000元) /全程

会计硕士:省内:4.2万元,省外:5.2万元/全程

公共管理:3.6万元/全程

工程硕士:仪器仪表工程、控制工程、化学工程3万元/全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3.6万元/全程,软件工程4万元/全程。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费:文科共2万元/全程,经济类(含会计)共2.5万元/全程,理工科共3万元/全程(其中数学2.5万元),理科如有实验内容,延长一年加收1万元。

以上收费标准均不含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5、若有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研究生院

20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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